【境外之島內】關於服貿協議觀點,收到的回應
因為近日臺灣的《服貿協議》、"318學運"和"323"事件,引起身邊朋友(台&陸)的不少熱議,所以有機會整理了朋友一般會問起的話題和自己的思緒,寫成了前文,參見《http://leesimage.blogspot.com/2014/03/blog-post_27.html》,意在提供給不論是反不反<服貿協議的朋友一個參考。
在這的臺灣朋友的看法可想而知,甚至有的還想等《服貿協議》生效後回台以有"政府保障"的"身份"再過來呢,不然一般的"個體戶"是得完全依據各地方政府的規矩來"經營",還無法享受這些"優惠"呢!
在此和諸位分享一位大陸同胞的回應,讓臺灣人搞清楚,不是全中國大陸的人民都是"共產黨"
黨員,也不是臺灣就只有"國民黨和民進黨",也是有筆者這種"無黨、無派"的中間選民。
退一步想,諸位知道"共產黨"在"日本"還是"合法政黨"嗎?但是也從沒聽過你們要求政府審查進入臺灣的"日商、日干"是不是"共產黨黨員"呢?
前文發出後,筆者在 2014/3/27收到 < HT(縮寫)@gmail.com> 回覆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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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 从你的回信中我学到了很多,愿以强者为师。
> 整个时代的人们差不多都是在焦虑中度过的,人人有机会个个没把握,反对大概就是一种焦虑和不自信的表现。
> 经济方面的合作果能带来繁荣与和平,两岸能趋于大同,则天下幸甚,华人社会或文化圈的现实也能和欧洲人的一样(欧盟),彼此相安和睦如邻,中国社会也就会摆脱一治一乱之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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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 有人说台湾这个最大的海外华人移民地,是一只尾巴摇动中国和美国的小狗,很有道理,台湾是东西交锋之地,台湾人应该不惧怕的拼上性命和下一代的前途赌一把,展现自己的多元身段,不知道谁能"统战"谁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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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 中国的一个撮尔小岛,牵动了很多人心,只因百年民族主义的喧嚣,譬如台湾人叫我大陆人我就感觉好,叫个中国人就怪难受的,即使我知道"中国"是历史上很短暂的一个概念(中华民国也是中国呀,即使台湾共和国立也摆脱不了"中国"过去现在未来的影响)。可是,今天的孩子接受如此多元开放的信息之后,下一代的大陆人是否还会继续有"大中国"统独情结呢?
> 国家的力量不在是疆域面积人口了,对于未来二十年会涌现,拥有几十个首尔这样规模城市的大陆来说,什么才最重要?
> 绝对不会是台湾人兜里面的钱和台湾的自然资源,而是台湾的社会,台湾的江湖,台湾的世道人心!
> 从大陆人的记忆来说,台湾是民国之地,是中共第一代治乱崩盘之时的向导,是通往理想的灯塔,经历过八零年代的人无不鼓舞。
> 在专制开明的时代,此地的普通人只能静静的看,默默的忍受,看着彼岸的演绎,谋算着自己的未来,静待花开。
> 我的底线是:再也不能有战争,哪怕各自玩儿各自的!~ ……
> HJ(匿名缩写) 敬上
>
於是筆者回復道:
您 好
謝謝回復,不敢當,"三人行、必有我師",彼此切磋而已,期望所有"人類"都能用如此方式來"求同存異"的"尋求共識",解決"爭端"。
你說的一點沒錯,只是"底線是:再也不能有戰爭,哪怕各自玩兒各自的"的"各自玩兒各自的"見解就敝人解讀起來是:
雖然兩岸"當局"堅持不同的"統治方式",但是就"民族主義、經濟、民生"方面卻是存在同樣的"共識",這就是"合作的契機",就這"三方面",我們是"一起玩的",只是"政治"方面是"各玩各的"。
回頭想在"國共內戰"時期,共產黨在江西成立"蘇維埃政權"之時,就爭取把江西劃為"社會主義"實驗區來好好執政,甚至在末期如果能"劃江而治",就展開兩種"政治制度"的實驗,畢竟從"大清帝國"退場之後,中國人還不知道如何"換場"、還不知道那種"生活方式"更適合"中國",所以才會"相互鬥爭",也許如果能早點相互尊重,也可能就可以避免了這場"民族"的悲劇,既然目前的現況是主客易位,民國政府回到了共產黨當初的"一省之治",又遠在一個孤島上,還不能彼此都學會一點點"寬容"嗎?
祝願 闔府安康
最後,僅想對目前臺灣"反《服貿協議》"的情況作最後一次評論,因為就各方的"放話"內容,已經出現了不少"笑話",而轉變成一場"鬧劇"了,所以筆者再也不會花費寶貴的時間來"關心"這一場"鬧劇"了。
一, 運動失控?抑或公權力失控?
輿論質疑警方不能帶"盾牌"與"警棍"?
筆者于前文就提過"不相信全世界會有一個國家、政府能容忍最高行政機關被佔領而癱瘓",至於要警方不能帶"盾牌"與"警棍"更是笑話,所以"員警"不是國民?不是合法公民?沒有"父母、妻兒、子女"嗎?所以如果是他們受傷就是活該嗎?
二, 學生的"訴求"一變再變。
學生領袖提出最新的四項訴求:退回服貿協議。兩岸協議監督的法制化。召開公民憲政會議。要求所有朝野立委簽署承諾書。
前三項要求就不提了,筆者僅對最後一項"無理的要求"作出評價。
所謂"要求所有朝野立委簽署"就是"民主暴力"就是"極權"的傲慢,現今即使是"總統、立法院長"也不敢要想"要求所有朝野立委簽署"任何一件文書吧?
如果所謂"學運群眾"真是"大學生"?那就證明了他們的書是白念了,數千人的共識還能夠提出這種"要求"來"勒索"所有的"國會議員",就是一種"無知、傲慢和耍賴"。
三, 所謂"學運群眾"宣稱"他們的意見代表全民意見"。
筆者認定的所謂"全民"是:學運群眾+鎮暴員警+沒有參加抗議的群眾+王卓鈞+江宜樺+馬英九+所有未被"禠奪公權"之公民。
在此不妨列舉一個真正"全民"的例子:
為學運學生辯護的律師顧立雄和妻子王美花(現任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局長兼專利檢索中心董事長),就對"服貿"持相對的看法,即使意見相左、立場不一樣,但始終還是一家人,無論再怎麼吵,家庭還是要顧著,意見不同就是要彼此積極的多溝通就是。
四, 關於《服貿協議》其中一條:大陸目前只開放"福建一省"讓台商經營"電子商務"的條文引發"質疑"?
搞了半天,原來臺灣民眾到現在還搞不清楚什麼是"電子商務"啊?暈倒!
所謂"電子商務"的經營登記地點和你能"發貨"到哪一個地點是兩碼子事啊,在網際網路上哪有"地區"的界限呢?像筆者現在有的"淘寶網店",就可以發貨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每一個角落啊,北到松花江、西到新疆、南到海南島,只是因為大陸網路的"特殊情況"而已,所以先打開"福建一省",也只是便於管理的措施,也讓大陸的主管機關慢慢適應台商的經營風格、方式罷了,即使是只開放了"廈門市"一市也夠了啊。
真的,別鬧笑話了,其實還有一大堆"似是而非"的論述,真是不談還好,越談越看出來臺灣民眾的"知識"水準,真丟臉啊!
五, 最後想說,台灣是一個多元化的社會,也許對於每件事情,我們都有不一樣的價值觀或是判斷,當我們對於一項公共政策,有人贊成、有人反對的時候,我們所要做的事情就是:"按照民主機制",用理性討論的方法來尋求共識,即使最後沒有辦法獲得共識,我們也只能依照"民主的遊戲規則"做成最後的決定,在這過程中,沒有一個個人或任何團體可以"片面的"就宣稱:他們的意見"代表"全民意見,當然也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主張自己的看法是唯一的真理,而要求對方一定要接受,進而指控對方:邪惡或是不正義,這不就和大陸"文革"時期的"紅衛兵"一樣,憑著"群眾暴力"來貼任何反對者的"標籤、高帽子"嗎?
其實根據"兩岸人民關係條例"的規定,我們已經有了:只要是涉及到法律的修正或是新法律的制訂的話,就一定要送國會審議的機制,但是如果說協議簽署的內容"沒有涉及到法律的修正或制訂"的話,就是送立法院"備查"而已。
就是因為根據了這樣的一個"分野"跟"法律"的規定,目前的"兩岸的服務貿易協議"就因為"它並沒有牽涉到法律的修正與制訂",所以根本不需要以"審議"的方式,或者是另外再針對這樣的情況去"立法"的需要。
附注:
關於筆者其他《服貿協議》的觀點,還請參見拙文《http://leesimage.blogspot.com/2014/03/blog-post_27.html》。
再推薦一本好書:《與中國無關》作者:範疇
至於為什麼「與中國無關」?因為筆者的觀點與該書作者極為接近,都認為"服貿爭議"確實與中國無關,只是臺灣民眾的"恐懼心理"而已,還請讀者自己來解開這個"心結"了。
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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