亞瑟「座標計畫」的工作; The works to be done.
因為是全部尋求贊助(sponsor)及他人支援,工作以回饋他人也理所當然,這就與自費冒險產生最大不同,多了責任和最起碼的工作量,所以除了全程乘坐(大眾交通工具、搭便車)外,另於個個定點景區攝影(數位影像)創作以外,將日出而行、日落而息(文字、攝影、錄影記錄所有贊助物品、食、住、行活動),
每日隨時記錄現場當時環境,一遇有能上網的地點、裝置,創造及時新聞,使贊助商廣告產品曝光。
整個旅行途中預計將產出攝影2,880幅以上.....、自行創作1,200幅以上作品、文字120篇以上、影片17集(另剪輯)以上,文字創作(另翻譯成英語)側重於旅行中所遇、所見大小事與東西方風俗文化(包括大陸、台灣)相容、衝突、外相、內省的部份,當然也不會忘掉自己最愛的咖啡、攝 影、音樂在個個國家地區的相關的訊息。
因為平均每日要移動約400公里,又想避開景觀單調的高速公路,交通、突發狀況變成決定旅程關鍵性原因,自己將視當時狀況機動調整搭車、停佇及各項創作計畫。
預計於2011年5∼6月出發,10國簽證預計將花上三個月,希望最晚在十月九日完成計畫。
目前認知的最初困難點是找贊助廠商,這段期間除了蒐集資料,之外也將開始調整體能狀況,畢竟持續旅行120天是極具挑戰的事,也許乘夜車睡睡賺時間趕路,但也知道會錯失拍攝美景的機會,畢竟這和「人生」相似,不斷的「抉擇」、「遇到」、「錯失機會」,這些也正是「座標計畫」想要傳達的重要訊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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