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情各异的各方反应:司法能否摆脱政治因素? 在这样严重的政治对立之下,司法机构的判决能否摆脱政治因素、坚持司法独立成为民众极为关心的问题。…[详细] | ||
应对台湾司法界的努力表示期许 对于判决结果,由于合议庭将"国务机要费案"被控贪污部分改判无罪,沈宜生称对各界评论早有心理准备;但他强调问心无愧、依"法"办案,且南港案、洗钱部分,扁、珍仍遭重判,希望各界应平衡检视整份判决。 从判决书的细节来看,这次判决有值得肯定的地方,例如在南港案中,由于法条变更,吴淑珍收贿的9000万不算不法所 得,吴淑珍也获轻判,但合议庭直指这是法律疏漏——"这种贿赂行为,在实务上其实常见,利用公务员本人不知情的状况,透过公务员配偶、办公室主任、助理、 同学、好友等关系人为之",并建议制定相关规定规范处罚。 如前所述,本案判决仍有疑点,特侦组表示,"从一审无期徒刑到二审20年徒刑再到重审时变为无罪,判决落差太大",将在收受判决后提起上诉。 希望上诉的过程能让本案能更好的实现公正。…[详细] | ||
特别费案对大陆的参照意义:"领导公务接待费"怎么算? 不管是"国务机要费"还是"特别费",在台湾的党派政治倾轧和全民对司法的关注之下,成为了一次席卷台湾的廉政风暴,多达6500名公务员涉案。从"扒粪""清洗"的意义上来说,这些案件都是有着很正面的意义的。而我们大陆这边呢? 在大陆这边,虽然没有台湾那种特别费的制度,但能由单位领导自己支配的经费还是有的,叫做"领导用公务接待费",在一些地方政府的网站上,能明确找到这样 的提法。例如,在深圳"宝安区文化局工作制度汇编"的文件中,就有这么一段话——"八、各科室公务接待费用开支由分管领导审批。局领导公务接待费,局长每 次不超过3000元,党委书记不超过2000元,副局长不超过1000元;每月接待费开支局长不超过5000元,党委书记不超过4000元,副局长不超过 3000元。" 而在齐齐哈尔市的《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实行货币化改革管理的暂行办法 》中则规定,"对市委、市政府领导及市人大、政协主要领导公务接待费实行按分管工作'分口包干、超支自负、结余归己'的管理办法。" 如果领导公务招待费真有按次上千元,按月几千元,还能"结余归己",那么这里涉及的金额会有多少,涉及的官员会有多少?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台湾人天生比大陆人更腐败,那么问题想想就知道会有多严重。至少,我们该向台湾人学学如何治理。…[详细] |
2013/09/16
“林德训” 声称,“本来就不存在贪污问题”???
昨日宣判后,陈水扁在庭上得知"国务机要费"案无罪,称"感到欣慰,对长期以来支持他的扁迷们表示感谢。"而涉案的陈水扁核心幕僚林德训更是声称,"本来就不存在贪污问题"。许多绿营干部也对判决表示欢迎。
等等。在将来的审理中,关于这方面的争议估计仍是控辩双方交锋的重点。
台湾的司法在蓝绿的夹击下,能否为中国人竖起榜样?
【转载】蓝绿夹击下的台湾司法,能否为中国人竖起榜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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