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导读] 残酷的政治斗争,没有像宋教仁所期待的那样迎来宪法的至尊地位,反而迎来了孙中山的"二次革命",原本可以纳入法治轨道、按照宪政原则予以解决的政治斗争,最终变成了血流成河的枪炮战争。
作者系法学博士,资深媒体人
1913年3月20日,一个春寒料峭的夜晚,32岁的宋教仁在上海北站,在北上京都的火车即将鸣笛而去的刹那,喋血于几声沉闷的枪声。
宋教仁是革命党中的著名人士,是中华民国成立之初的法制院院长,是宪法草案《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法》的起草者。喋血之前,他刚刚领导国民党取得第一届国会选举的胜利,作为国民党代理事长,北上组织责任内阁,出任内阁总理,是这个内阁制倡导者迫在眉睫的头等大事。
孰料,壮志未酬身先死。
凶 手很快落网,一个22岁的流氓兵痞承认子弹是从他的枪膛中射出的。侦查、抓捕、取证、审讯,尚未进入司法程序的宋教仁案,突然传出凶手暴毙狱中的讯息,一 个毒杀凶手的馒头,将一个举国瞩目的政治大案划上了句号。从此,关于宋教仁案幕后的元凶就成了一个谜,有人说,袁世凯担心宋教仁出任总理损害他对国会的控 制,所以密谋暗杀。也有人说,孙中山不满宋教仁对国民党的领导,让自己这个理事长位高权轻,派人暗杀了他。
历史真相难以确知。可以确认的是,宋教仁死于政治暗杀,死于政敌。这对醉心于宪法的宋教仁而言,实在是历史的讽刺。
宋教仁临终之前,给远在北京的袁世凯留下了遗嘱,希望他保障民权、确立宪法至高无上的地位。宋教仁以杜鹃啼血的口吻说,如果袁世凯能够这样做,他一定会含笑于九泉,正所谓"虽死之日,犹生之年"。
孙中山在宋教仁死后,亲自撰写了一副挽联:"作民权保障,谁非后死者?为宪法留学,公真第一人!"
可 见,宋教仁生前之理想,生后之评价,都离不开"宪法"两字。然而,宋教仁和他热衷的辛亥革命,并没有给中国带来真正的宪政。皇帝倒台之后的政治家,对形式 上的共和制度热情不高,他们热衷的是枪杆子,是三十六计。当政治人物之间出现分歧,指导他们搁置争议的不是宪法,而是"刺客列传"。暗杀,在民国时代,是 除掉政敌或者疑似政敌的重要手段,袁世凯想用,黄兴想用,陈其美想用,孙中山也想用。一连串的政治暗杀再次说明:在一个宪法不曾至高无上的国家,在宪法不 能为权力斗争划清边界的国家,政客之间的争斗,极易变成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。
重温 历史,在那个口口声声要共和的伟大时代,"暗杀"这两个字,不仅令当代人羞愧,也令后来者尴尬。放眼全球,政敌并不总是以你死我活的方式从事政治斗争。早 在宋教仁被刺一百年前,美国人在一场肮脏的政治斗争中,虽然贬损了政治的颜面,却确立了彪炳史册的违宪审查制度,让宪政散发出夺目的光芒。
1800年秋冬时节,联邦党人输掉了总统和议会两大选举,失去了建国以来的执政地位,失落的联邦党领袖,总统亚当斯和他的搭档国务卿马歇尔,决定在1801年3月3日下野之前,安排本党人士占据重要位置,给共和党领袖杰弗逊领导的下一届政府掺沙子。
恰巧,联邦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递交了辞呈,亚当斯总统迫不及待地任命了尚在任上的马歇尔。下野之前倒数第三天,亚当斯总统促使联邦党人控制的国会,通过了一部法律,根据这部法律,总统可以任命四十二名下一届总统无法替换的治安法官。
3月3日午夜之前,亚当斯总统和马歇尔在匆忙之中,完成了参议院同意、总统签署、国务卿盖章生效的全部程序,任命了四十二名治安法官。因为太匆忙了,包括马伯里在内的十七个倒霉蛋的任命状没有及时发送出去。
第二天一早,新总统杰弗逊上任了,他命令自己的搭档——新国务卿麦迪逊将十七个倒霉蛋的任命状像蛛丝一样轻轻抹去。
马伯里恼了,他以麦迪逊违反《司法法》为名起诉到联邦最高法院,强迫麦迪逊交出任命状。人们以为马伯里胜券在握,毕竟,新的联邦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马歇尔(John Marshall 1755-1835年)是他们联邦党人,和他是一个阵营的战友。
然而,这个在联邦党人丢掉政权后高贵地"潜伏"下来的马歇尔,没有利用老总统给他的司法权,和自己的"战友"马伯里一起痛击共和党人,他用我们叹为观止的法律技巧和无与伦比的政治智慧,驳回了马伯里的诉讼请求,他说,马伯里所依据的《司法法》违反了宪法,是无效的。
这就是美国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,刀光剑影的政治斗争没有了,伟大的违宪审查制度诞生了。世人看到的,不是一场狭隘的党同伐异的闹剧,而是一座宪法至上的"丰碑","碑文"上写着:法院是宪法的守护神。
我们再看看宋教仁案,残酷的政治斗争,非但没有像宋教仁所期待的那样迎来宪法的至尊地位,反而迎来了孙中山的"二次革命",原本可以纳入法治轨道、按照宪政原则予以解决的政治斗争,最终变成了血流成河的枪炮战争。大炮一响,袁世凯立即宣布国民党非法,解散国会。时日不久,宋教仁孜孜以求的内阁制流产了,他短暂的政治生命中最为珍视的宪法,也像昙花,还没怒放,就谢了。
如果宋教仁地下有知,一定死不瞑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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